北房、西房、南房:一场遗产继承的法律角逐–北京房产律师张培培的案例分析
在北京,有一对夫妇,丈夫张老汉,妻子王女士。他们育有五个孩子:长女张女士、次女张二、三女张三、四女张四和长子张某华。张某华与前妻有一个儿子张某飞,1998年再婚后,又与孙某生了一个女儿张某红。
2005年,张某华去世,未留遗嘱。张老汉则于2013年去世。在去世之前,这个家庭在院内建了不少房子。张老汉和王女士建了五间北房,1993年张某华建了四间西房,2002年又建了八间南房。2004年,他们翻新北房,形成三个大套间:张某华与孙某住中间套,张老汉与王女士住东侧套,张某飞自2012年起住西侧套。
张某华去世后,孙某继续与张老汉和王女士共同生活,并尽了赡养义务。
2012年,张老汉和王女士与孙某签订协议,将北房中间套和南房六间赠与孙某,并规定孙某需承担赡养义务。同日,他们立下遗嘱,将北房东侧套和南房东侧两间留给孙女张某红。
2014年,王女士与张某飞补签协议,将北房西边第一间及西房四间赠与张某飞。张女士、张二、张三和张四都表示认可,但张某红和孙某不同意。
这场纠纷最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法院判决,北京市朝阳区A号院内的北房三套、西房四间、自建房北侧四间和自建房南侧四间的分配如下:
北房西侧第一套和西房四间归张某飞;
房中间套和自建房的几间归孙某;
北房东侧一套及自建房南侧两间归张某红;
其中部分房间由王女士继续居住。
这个案例展示了家庭内部复杂的财产纠纷以及法律对实际居住和经济贡献者的保护。
案例分析
1. 房产分配
张老汉、王女士和张某华共同建造的房产包括北房、西房和南房。张某华去世后,孙某继续履行赡养义务,这为她后续争取房产提供了有力的道德和法律依据。
2. 协议与遗嘱
2012年签署的协议明确将部分房产赠与孙某,并附带赡养义务,这体现了张老汉和王女士对孙某的信任和认可。同日立下的遗嘱将部分房产留给孙女张某红,显示了祖辈对孙辈的照顾。
3. 2014年补签协议
王女士与张某飞的补签协议引发了争议。张女士等四个女儿认可协议,但张某红和孙某表示反对,显示出家庭内部对财产分配的不一致。
4. 法律角度
从法律角度看,2012年协议和遗嘱的效力高于2014年补签协议,因前者明确了房产分配和赡养义务。孙某履行了赡养义务,具备争取房产的正当性。而补签协议若未得到所有法定继承人一致同意,存在无效的风险。
5. 法院判决
法庭根据协议和遗嘱判决房产归属,体现了法律对原始协议和遗嘱的尊重。张某飞获得部分房产使用权,但孙某和张某红亦分得相应房产,确保了各方的合法权益。
律师建议
- 明确协议和遗嘱:确保协议和遗嘱的合法性和完整性,避免后续争议。
- 全家讨论:在签订任何协议前,务必取得所有法定继承人的同意。
- 法律咨询:在复杂的家庭财产分配中,提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法权益。
总结
这个案例凸显了家庭内部财产分配的复杂性和法律的重要性。律师在此类案件中应尽早介入,确保所有协议和遗嘱的合法性和执行力,以防后续纠纷。
作者:张培培
执业机构: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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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法律问题的复杂性,建议您在做出重要决定前,务必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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