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购房纠纷:房屋加固隐情曝光,买家能否撤销合同–北京房产律师张培培分析
薛先生,一位在上海打拼多年的奋斗者,最近在徐汇区钦州南路相中了一套心仪的二手房。5月4日,他与卖家在中介的见证下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以406万元的价格成交,并支付了20万元定金及3万元中介费。
然而,签约的喜悦很快被一盆冷水浇灭。薛先生从居委会得知,他新购的房屋所在的楼栋曾因严重倾斜而接受过加固工程。这一信息在交易过程中并未被披露,薛先生认为这是一项重大的遗漏,可能构成重大过失。
他立即通过中介联系卖家,希望能够撤销合同并退回定金。但居委会和徐汇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调查显示,该楼栋确实是小区内唯一进行过加固的建筑,且加固工程已于2018年10月完成,之后的三个月跟踪检测显示房屋状态稳定。
面对薛先生的撤销请求,卖家陈先生表示,虽然知道楼栋曾被加固,但他个人认为这并不影响交易的进行。陈先生还指出,在交易过程中,中介和买家均未询问有关加固的问题,因此他不同意撤销合同,如果薛先生坚持取消,定金将不予退还。
这一争议引发了法律层面的讨论:买家能否以卖家和中介隐瞒房屋加固的事实为由,要求撤销合同?后援律师指出,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民事法律行为是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行为人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薛先生的故事提醒所有购房者,在房产交易中,了解房屋的全面信息至关重要。同时,这也凸显了中介和卖家在交易过程中信息披露的责任。
律师分析
从律师的角度来看,薛先生的案例涉及以下几个关键法律问题:
- 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中国《民法典》,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卖家和中介有义务披露房屋的重大缺陷或历史问题,包括房屋结构问题。未披露这类信息可能构成欺诈或重大过失,导致合同无效或可撤销。
- 合同撤销的依据
薛先生可以依据《民法典》第147条的规定,请求法院撤销合同。如果薛先生能证明卖家和中介在交易过程中隐瞒了房屋加固的事实,这一隐瞒行为使他在重大误解的基础上签订了合同,那么他有权请求撤销合同并退还定金。
- 定金的处理
如果合同被撤销,薛先生有权要求返还定金。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因重大误解或欺诈而撤销的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应当返还定金。
- 卖家的抗辩
卖家可能会抗辩称薛先生和中介未询问房屋是否进行过加固。然而,信息披露义务是卖家的主动责任,即使买家未询问,卖家仍需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 司法实践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考虑信息隐瞒的严重程度以及对买家决策的影响。如果隐瞒的信息足以影响买家的购买决策,法院可能会支持买家撤销合同的请求。
总结
薛先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依据《民法典》相关条款,请求撤销合同并要求返还定金。同时,他应尽快收集证据,证明卖家和中介在交易过程中隐瞒了房屋加固的事实。律师可以协助他准备诉讼材料,确保他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作者:张培培
执业机构: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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